中山:启动工程筑设项目“交验即发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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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11月8日从市自然(Nature)资源局获悉,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工作,中山全市已启动“交验即发证”工作。
“交验即发证”,是指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,在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的当天,市自然(Nature)资源局为提出申请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核发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达成途径是:市自然(Nature)资源局将不动产单元表前置在建设工程阶段设立,通过地籍调查提前介入,在竣工阶段主动延伸登记服务,达成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由串联办理变为并联办理,竣工后即可发放不动产权证。
“交验即发证”适用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、工业厂房等工程建设项目。具体的操作流程是: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,有“交验即发证”服务需求的,可向市自然(Nature)资源局登记中心可能分局窗口申请设立自然(Nature)幢、房屋分户图和不动产单元表等地籍调查成果。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后,市、镇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“容缺受理”服务,指导权利人准备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并进行(Carry Out)预审。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工程建设项目,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,符合首次登记条件的,市自然(Nature)资源局即可同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。
编辑 方嘉雯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陈浩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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